北京市昌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鑫诚恒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京昌市监处分〔2023〕1069号。
2023年04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厂家进金航牌商用燃气灶1台,购入价格是180元/台,标价为200元/台,价格为200元/台,综上,上述金航牌商用燃气灶的货值金额为200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决议处分如下:罚款:400元;没收不合法资产;